房屋租赁代理合同内容介绍

导语 与房屋中介机构打过交道的朋友想必对什么是房屋租赁代理已经有所了解了,房地产经纪人承接租赁业务,必须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代理合同,那么房屋租赁代理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呢?

  房屋租赁代理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房地产经纪人承接房屋租赁代理业务,必须与委托人订立房屋租赁代理合同。房地产经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是非持续性的,只有订立合同,才能使得双方的委托与被委托、代理与被代理关系在法律上得以明确,从而有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从实践上看,房屋租赁代理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委托代理事项。合同中的委托代理事项应清晰明了。如是房屋出租还是承租,是增量房还是存量房,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是繁华地段的房屋还是比较偏僻地段的房屋等。

  (二)委托代理事项的要求和标准。涉及房屋出租的,委托人可以围绕出租时间、租金金额、出租宣传等对房地产经纪人提出要求,房地产经纪人也可以对代理过程中需委托人提供哪些方便提出要求,尤其要对代理完成的标准予以明确。

  (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反映了委托代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存续时效关系:履行期限一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

  (四)服务费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间。合同中应明确代理完成时,委托人应支付的佣金数额。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可以协商议定。有的是分期支付,有的是预收部分委托费,待代理完成后再结算。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委托代理双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如果因某种原因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解决方式可由双方协商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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